2018.5.1金稅三期又升級,智能比對票表稅,一言不合就鎖你發票機發表時間:2018-03-22 16:02 作為市場經濟的主體,企業面臨大約20種稅費,其中占最大頭的,莫過于增值稅與企業所得稅。 增值稅與企業所得稅的納稅申報區別增值稅一般是按月(或按季)申報繳納,其稅額依托于增值稅發票,除了增值稅專票、普票這些帶“增值稅”仨字的發票,其他所有發票其實也是增值稅發票。 所以企業只需要用開具出去的發票(銷項)減去取得的發票(進項)再乘以相應的稅率即可準確算出每月要繳納的增值稅稅額。也因此,增值稅不存在預繳和匯算清繳的說法(特殊行業如房產、建筑的一些應稅行為仍存在預繳)。 而企業所得稅需要平時先按月(或按季)預繳,次年初(1月1日至5月31日)時,再對上年全年預繳的所得稅進行匯算清繳。 企業每月繳納增值稅和預繳所得稅的方式就是“納稅申報”——填寫相應的納稅申報表申報到稅局并繳納稅額。但在這個過程中,總有一些企業或主觀或客觀的會將稅額算錯,因此,稅局會對企業申報的數據進行核實。 那么稅局會用什么樣的方法和標準來核實呢?核實增值稅主要依據《增值稅納稅申報比對管理操作規程(試行)》,核實所得稅主要依據《納稅評估管理辦法》。 增值稅納稅申報比對《增值稅納稅申報比對管理操作規程(試行)》是稅務總局于去年10月制定的,本來打算今年3月1日開始施行。 可計劃沒趕上變化,根據總局的最新通知,該規程的施行日期由2018年3月1日調整為2018年5月1日,如下圖。 之所以有此調整,估計是因為很多省市國稅局的金稅三期軟件系統尚未跟上形勢,所以總局同時還在最新通知中明確要求各省市國稅局要加強統籌協調,認真做好相關軟件系統調試等各項工作,以確保該比對規則順利施行。不然,可能還會再次推遲。 雖然推遲到了5月份執行,可《增值稅納稅申報比對管理操作規程(試行)》的具體條款都是擬定好的,我們來具體看下稅局會如何對企業的增值稅申報數據進行核對。 票表稅比對前面我們說過,企業計算增值稅稅額的依據是開具和取得的發票差額,所以稅局會對企業的所有發票、納稅申報表和繳納稅款進行票表稅比對,其涉及的資料如下:
票表稅三項的兩兩比對具體為表表比對、票表比對和表稅比對。 一、表表比對主要看企業的納稅申報表表內、表間的勾稽關系、邏輯關系是否合理。 企業在填寫納稅申報表時,要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和每個欄次的提示進行填寫,沒有的或者不適用的不填。而且一定要嚴格按照順序填寫,系統會根據已填內容自動生成一些數據,如果不按照順序,系統會報錯。 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填報順序如下:
二、票表比對比對企業當期的發票(其他憑證)與納稅申報表。由于小規模納稅人不能取得專票,所以在票表比對時與對一般納稅人的比對標準有所不同。 稅局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票表比對標準如下:
而稅局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票表比對標準要更復雜和嚴格: 1、銷項比對
2、進項比對
三、表稅比對比對企業當期申報的應納稅款與實際入庫稅款。看企業當期申報的應納稅款是否小于等于當期實際入庫稅款。 當然,具體的比對方法和標準肯定不止于此,各地稅局還會根據實際情況設置更多行之有效的比對手段。 上述我們講的整個比對過程是由稅局的金稅三期系統和相應專業人員共同完成的,一旦發現異常,稅局就會對企業采取一定的懲罰措施。 金稅三期比對出異常如何處罰?在申報比對過程中,一旦比對結果不符,稅局就會遠程鎖上該企業的金稅盤或稅控盤,導致企業財務無法正常運行,開不了發票。此時,稅局會派一名異常處理崗人員與企業聯系,核實導致不符的原因。
如此的處罰力度不可謂不重,申報比對標準也不可謂不嚴,這對于大量經營管理尚不成熟的中小微企業來說, 完全有可能月月被比對出異常,次次被鎖稅控盤。 如果是這種情況的企業可以向稅局申請進入白名單,各省市稅局會將征收方式、發票開具等業務存在特殊情形的企業列入白名單管理,然后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沒那么嚴格的申報比對規則,不會輕易鎖這些企業的稅控盤。 再來看看稅局對企業所得稅的納稅申報如何進行比對與核查。 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比對如上所述,稅局核實企業所得稅的主要依據是《納稅評估管理辦法》。 稅局會根據《納稅評估管理辦法》的標準,并運用數據信息比對分析的方法,對企業所得稅申報情況的真實性和準確性作出定性和定量的分析。 跟增值稅涉及的主體一樣,稅局仍然是借助金稅三期系統和相關專業人員(納稅評估管理員)對企業所得稅的申報數據進行比對,大致如下:
當然了,最后也不得不說一下,稅局制定的這些標準也只能作為參考,在具體的比對案子中稅局也會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比對標準的調整。所以作為企業,了解稅局的這些手段還是其次,要聚焦的仍是規范申報,足額納稅。 |